物证
(一)物证的概念与特点
物证,是指以其外部特征和物质属性,即以其存在、形状、质量等证明案件事实的物品。
物证的特点:
1、物证是以实体物的存在对案件发挥证明的作用;
2、物证要及时地收集,用科学的方法提取和固定;
3,湖北**刑事辩护律师、物证一般都属于间接证据,单独的一个物证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需要和其他的证据相结合。
(二)物证在离婚案件中的应用
由于物证具有客观性,不受主观因素以及诉讼环境的影响,因此,具有较强的客观性和真实性。在诉讼当中,物证证实内容更易被法官采信。但是,由于婚姻家庭***中涉及的物证本身不是太多,加之当事人缺乏保存意识,导致当事人举证的物证数量较少,湖北**刑事辩护律师。目前,常见的物证有:被摔坏笔记本,湖北**刑事辩护律师、照相机、送给第三者礼物等。
视听资料在离婚诉讼中的运用之取证时间的阶段性。
录音或录像证据的取得具有一定的时间性,通常在双方协商阶段取得较为真实,双方还能坦诚交流,尊重客观事实。待提起离婚诉讼时再录音,多数没有太大的使用价值,因为双方都有了警备心里,且双方各执己见,独自陈述对自己有利的事实与观点,实用性较差。日常生活和协商阶段录音比较大的弊端就是伤感情,任何一方知道对方给自己录音的行为都会极为反感,觉得双方已经失去信任,没有对话的必要了,将影响协商的解决。
律师刑事辩护与代理的分类
从辩护的阶段上分,刑事辩护可以分为:侦查阶段辩护、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一审辩护、二审辩护、发回重申辩护、再审辩护、***复核辩护;从涉嫌参与犯罪的人数上分,刑事辩护可以分为:单独犯罪辩护和共同犯罪辩护;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涉嫌罪名的数量上分,刑事辩护可以分为:一罪辩护和数罪辩护;从辩护的被告人涉嫌罪名的种类上分,刑事辩护可以分为:普通刑事犯罪辩护、***辩护、职务犯罪辩护、军人犯罪辩护;从辩护的被告人的国籍上分,刑事辩护还可以分为:本国人犯罪辩护、外国人犯罪辩护。律师刑事诉讼代理的分类、律师刑事辩护兼附带民事诉讼代理的分类与律师刑事辩护的分类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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