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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诈骗罪辩护 湖北天崇律师事务所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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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湖北省
***更新: 2020-03-31 06:2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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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权的充分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3条还规定了三项重要的程序保障:权利告知,武汉诈骗罪辩护,武汉诈骗罪辩护。侦查机关在***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3日之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武汉诈骗罪辩护。代为委托。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受托辩护人告知。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可以担任辩护人的有哪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二、不可以担任辩护人的哪些1、(一)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二)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五)本院的人民陪审员;(六)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七)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一、辩护概念:在刑事诉讼中,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针对控诉一方的指控而进行的论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轻、减轻或免除罪责的反驳和辩解,以保护其合法权益的诉讼行为。二、辩护的种类1.自行辩护2.委托辩护3.指定辩护三、辩护人的权利和义务权利:**辩护权、阅卷权、会见通信权、调取证据权、司法文书获取权、获得通知权、提出证据权、质询权、辩论权、控告权、拒绝权。义务:忠于职守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义务。保密义务。遵守法庭规则义务。宣传法制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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