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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刑事律师 湖北天崇律师事务所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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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湖北省
***更新: 2020-06-19 15:3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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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证言

   (一)证人证言的含义

  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自己所了解的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和当事人所作的陈述。证人证言的内容只限于证人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在我国证人有两种,一种是单位证人,一种是自然人证人。单位出具的证言通常可以采取书面形式。自然人作为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

  自然人出证应该在庭审中口头陈述,有特殊情况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才可以提交书面证言。

  “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情形包括:

  1、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

  2、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

  3、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

  4,武汉**刑事律师、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

  5,武汉**刑事律师、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武汉**刑事律师。

  经人民法院许可,证人也可以提交书面证言或者视听资料或者通过双向视听传输技术手段作证。

劝酒也会侵权:喜欢喝酒的要注意了,在酒桌上,别人不胜酒力你仍然力劝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你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作为共饮者,如果明知或应当知道醉酒人身体状况不适合过量饮酒而故意劝酒、强迫性劝酒、酒后进行驾车,游泳、剧烈运动未加以劝阻、未尽到对醉酒者的安全保护义务等,上述行为均可能造成侵权。情节严重并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如醉酒者出现酒精中毒或其他危机生命健康等情况,共饮者应当及时将醉酒者送医。如共饮者的疏忽,延误了醉酒者被救助的,共饮者将承担责任。

书证的取得

  一方当事人对自己主张持有相关书证支持的,持有书证的当事人可以在开庭前或法庭调查前提交给人民法院。如果书证被第三人持有,一方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予以调取收集。

  另外,如果有证据证明该书证确实为对方当事人持有,而且该当事人又拒绝提供的,根据民事证据规则的规定,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的,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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