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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律师 欢迎咨询 广东创道律师事务所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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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 2020-09-27 10: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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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被迫签订合同

实践中,认定是否是被迫签订合同的情形,可以参考以下条件:

1、签合同时,判断当事人是否被胁迫:

(1)以即将要产生的损害相威胁,迫使对方产生恐惧心里,因而签订合同。

例如威胁对方如果不签合同将要殴打或伤害他的家人,甚至以对方家人生命安全进行威胁,而迫使他人签订合同;又例如向社会公众公开对方隐私为要挟手段而迫使对方签订合同。

(2)实施违法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或者财产,进而强迫对方签订的合同。例如通过殴打对方,致使对方迫于武力而签订合同。

由此可见,法律上认定是否为被胁迫签订合同的情形,重要的特征就是通过威胁恐吓的方法,常州**律师,迫使对方当时人签订自己并不想签订的合同。如果有遇到被迫签订合同的情况,常州**律师,应该提起诉讼**,常州**律师,在必要的时候,还可以报警。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常州**律师

合同订金条款

订金约定一般属于主合同的构成条款,订金交付的未履行构成对主合同约定义务的违反,即构成违约。订金具有预付款的属性,不具有担保性质,交付和接收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订金的后果,订金*可作损害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订金的适用由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对于与违约金的同时适用问题,法律上也并未作出具体规定,实践中也不乏有法院对同时适用订金和违约金的主张予以支持。


租赁合同纠纷案例如果有遇到被迫签订合同的情况,应该提起诉讼**,在必要的时候,还可以报警。

合同约定不明如何解决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数量、价格或者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用协议的方式补充;协商后仍不能达成一直意见的,则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或者一般交易习惯确定。

不能通过补充协议或者无法按照交易习惯确定的,适用下面的规定:

(1)合同对质量的不明确

合同标的的质量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合同标的的质量应符合合同相关条款约定的一般标准或具体标准。

(2)价格不明确

根据合同标的的市场价格确定;依法应当执行国家定价或者国家指导价的,按照相关的价格规定确定。

(3)合同履行地点不明确

现金结算的交易,应当在收货人所在地履行;不动产的交付,应当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应当在履行义务方的地点履行。

(4)对履行时间规定不明确

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但应当给予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5)履行的方式不明确

双方根据有利于合同履行的方式,有利于合同的目的实现的方式履行。

(6)费用约定不明确

没有就签订合同的履约费用达成协议的,通常由履行义务的当事人一方来承担。


担保合同的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如果债权人没有通过起诉或申请仲裁的方式,对债务人的债务进行强制执行的,担保人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债务并未清偿时,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继续清偿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借贷双方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楚的,默认担保人按照连带方式承担保证责任。此时的保证人需要承担较重的保证责任。


公司没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合同的协议管辖

协议管辖,又称合意管辖或者约定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以合意方式约定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管辖法院。我国民诉法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如果当事人选择了与合同没有实际联系地点的人民法院,该协议无效。合同签订地是指合同双方在书面合同上签字和盖章的地点。目前,有些地方法院受地方保护主义影响,对合同及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的,也抢着受理争管辖。如果依原告就被告原则,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怕地方保护主义;如果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怕地方保护主义。为了解决地方保护主义,因此规定协议选择管辖。这样规定,还可以避免因管辖权的争议而延误纠纷的解决。


采购合同纠纷处理,采购上经常会碰到哪些纠纷,如何避免呢?请律师写诉状

遇到合同纠纷怎么办?广东创道律师事务所。常州**律师

合同缔约过失责任承担

在实践中,因一方原因致使合同不成立或者成立后不生效,造成另外一方损失的,应当按照缔约过失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缔约上的过失赔偿将包括以下内容:

1.对固有利益损失的赔偿:固有利益的损害范围是指赔偿损失或身体、健康、生命的损失等。一般来说,固有的利益损失是由于一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未能保护另一方当事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如一方当事人约定的交易地点不安全,造成交易资金被抢和财产损失。但是,如果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则需要确定其是否尽了保护义务。

2.对信赖利益损失的赔偿:一般来说,信赖利益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常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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