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他人名义购房,借名人与户籍人发生纠纷,该如何处理? 当事人协议以他人名义购买建筑物,以其他名称登记建筑物,实际借名人享有建筑物权益,根据合同协议借名人要求登记人(给名人)进行房屋登记。可以给予支持。但是,该建筑物由于注册人的债权人关闭或其他原因无法处理转让合法注册,上海知识产权纠纷起诉,或牵涉善意交易,上海知识产权纠纷起诉,第三方的利益除外。这里的前提是双方之间就借款达成了书面协议,或者有证据证明借款的事实。而*****的人一定不能是其在现场的实际贡献者,对方是真诚的第三人,但如果第三人知道或应该知道这种情况除外,上海知识产权纠纷起诉。劳动合同纠纷在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过程中,都可能发生。上海知识产权纠纷起诉
如何有效的防止合同纠纷? 一、充分了解《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 《合同法》规定的主要内容有:合同的含义、订立合同的基本原则、合同订立的程序、合同的有效与无效、合同履行的原则、合同变更的条件与程序、合同终止的程序、条件、违约责任以及合同的具体种类等。 二、调查了解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等状况。 订立合同之前事先调查了解对方当事人的资信状况是非常重要的,这样可以有效地避免敲诈纠纷和违约纠纷。调查了解资信状况主要指查验对方当事人的营业执照,了解对方当事人的信誉程度等。了解签约对方的主体资格,即在合同上签字的人是否具备签署合同的资格。否则,合同签订后,由于合同要件不具备而可能引起合同无效产生纠纷。上海纠纷起诉书买卖合同纠纷应该注意的问题:诉讼时效。
劳动纠纷中的注意事项与误区: 1.规章制度未公示 比较多企业为了规范员工的行为,制定了完善的规章制度。但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规章制度需经过民主程序制定且经过公示方能对员工生效。当企业援引该未公示规章制度与劳动者解除合同时,在劳动纠纷中就会因为该规章制度未公示而不被仲裁或法院认可。 2.规章制度虽经公示但未保留证据 有时企业明明已经将制定规章制度公示了,甚至还实际适用了比较久,但由于其未留下公示的证据,一旦员工不承认企业通过合理方式公示了该规章制度,企业同样要面临规章制度不被仲裁或法院认可的困境。 3.考勤记录未经员工签字确认 比较多企业都在公司规章制度或者劳动合同里写明了,不上班 或经常迟到是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企业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由于比较多企业的考勤是人工考勤,只有员工自己或者负责考勤人员的签字,却没有员工的签字确认。由于该证据极易被伪造,所以一旦员工不认可该考勤的真实性,这种人工考勤就无法作为证据使用,从而使企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没有事实依据而被认定为违法。
买卖合同纠纷发生的原因: 1、商品质量条款未约定或约定不明 合同中对于交易的对象——合同的标的物的质量一般应该有个明确的约定,包括标的物的质量标准、质量异议期限以及法定的鉴定检验机构。如果没有明确的约定,就会各执一词,纠纷就此产生。 2、商品交接及货款支付未约定或约定不明 合同中应约定是送货还是提货,目的地在哪里,运费如何承担。因为这样直接涉及合同履行地的认定,对案件的管辖会产生重大影响。此外,货款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也须明确。 3、违反诚信原则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诚实信用原则,任何完美的合同如果遭遇一方不讲诚信,就会产生纠纷。因此,这就要求当事人在商业活动中要考察对方的商业信誉。 4、未考察主体资格或主体的偿债能力。常见离婚纠纷:缺乏婚姻基础而引起的离婚纠纷。
取得地上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的补偿。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在土地上建造的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以及其他附着物,其所有权应当属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立法例上有认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对于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有取回权。但取回难免会使物受到毁损,而且即使取回后恢复土地的原状,也往往对土地不利,从社会的利益上看是有害的。因此,立法例上又往往确认土地所有人对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以购买权补救之,即土地所有人以时价购买地上的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时,地上权人不得拒绝。这种购买权是否行使,由土地所有人决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不得勉强;而且该项购买权一旦行使,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即不得再行使其取回权。我国物权法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另一方面,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合同纠纷起诉条件是:要有明确的被告,即必须在诉状中说明被告是谁及基本情况。上海离婚纠纷法律咨询
劳动合同纠纷怎么处理: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发生劳动合同纠纷的处理。上海知识产权纠纷起诉
对于家庭成员之间的共有财产,应平等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就是家庭共有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共同所得的财产。如何处理家庭共有财产纠纷,具体如下: 1、对非财产所有人的家庭成员对其他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而主张权利的任何请求,均不予支持。 2、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若有人未经其他家庭成员共有人同意而私自处分家庭共有财产的,一般应认定其处分行为无效。 3、当家庭对家庭共有财产的性质发生了争议时,对凡不能证明是按份共有的均推定为共同共有,并按共同共有的有关原则对该项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处理。 4、家庭成员对共同共有财产应经协商一致后再行处分,否则应认定为无效;对于明知有的家庭成员在处分共有财产,其他家庭成员不提出异议的,则该处分家庭共同财产行为视为已被其他家庭成员所默认。上海知识产权纠纷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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