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中的注意事项与误区: 1.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其他文书未送达员工 企业在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后,常常因为员工已经离开了企业或者当面送达给员工时被拒收,就没有采取其他措施向员工送达并保留送达的证据。根据民法的一般原则,意思表示要送达才发生效力,所以未送达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即未发生法律效力。所以当企业提交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作为双方劳动关系已经解除的证据时,只要员工否认收到了该决定,仲裁机构和法院即会因为该决定没有送达而不予认可。 同理,其他的法律文件如没有送达员工,同样不会被仲裁机构或法院认可。 2.滥用解除权 比较多企业常常以如“与企业发展方向不符”、“不符合企业文化”等一些自以为比较合理的理由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在仲裁或诉讼依然认为自己的决定合理合法。事实上,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对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及程序做出了严格限定,任何不是依据劳动法或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均是非法的,这种解除行为,当然会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浦东新区遗产继承纠纷,浦东新区遗产继承纠纷,承担不利后果,浦东新区遗产继承纠纷。及时、依法办理法律规定的批准、登记等手续,办理合同公证。浦东新区遗产继承纠纷
根据这一规定,可以总结出合同纠纷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是当事人自由选择的在自愿原则下解决台同纠纷的方式,而不是合同纠纷解决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也可以不经协商和解而直接选择其他解决纠纷的途径。 (2)仲裁。仲裁是指发生合同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仲裁机关进行裁决并解决纠纷的方式。仲裁具有“准司法”性质,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3)诉讼。诉讼是指合同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如果没有仲裁协议,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合同纠纷依法予以处理。这是解决合同纠纷的较常见方式。合同纠纷经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调解书必须履行,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浦东新区邻里纠纷律师普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非因不动产物权确认、分割等引起的物权纠纷,不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的规定。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自生活的子女,有要求付给抚养费的权利。”一般来说,子女成年独自生活后,父母在物质和生活上不再有抚养义务。但是,对以下情况下的成年子女,父母有能力负担时,父母有教育抚养的义务:1、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其收入不足于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自生活能力和条件的。当父母不履行义务时,未成年子女有向父母追索抚养费的权利。因迫索抚养费而发生的纠纷,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也可由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处理。对拒绝抚养、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对于一般离婚纠纷案件,较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常见离婚纠纷:(一)一方的违法犯罪行为而引起的离婚纠纷。因一方犯罪服刑而引起的离婚纠纷情况不一;有的是夫妻感情尚好,一方犯罪后,对方出于思想顾虑,要求划清界限,或者遇到实际困难而提出离婚;有的是夫妻原已长期不和睦,一方犯罪后对方即提出离婚;有的是由于一方累次犯罪,或犯强尖罪、重婚罪等,伤害了另一方的感情等等。(二)一方患精神方面的病或有生理缺陷而引起的离婚纠纷。(三)其他缘由导致夫妻感情恶化而引起的离婚纠纷。此类离婚纠纷包括因家庭经济问题、子女问题、赡养老人问题而引发的,也包括因性格不投、志趣不合、感情淡化或变异而引发的纠纷。常见离婚纠纷:缺乏婚姻基础而引起的离婚纠纷。
比较多包工头与农民工之间在从事某个工作之前就比较熟,甚至是远房亲戚关系。但是这种貌似比较熟的关系,如果你问这位农民工朋友提供包工头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联系电话,他可能就没有留存(平时用微信联系)。这种情况下,一旦发生劳动纠纷,如果要发起劳动仲裁或者诉讼,可能连包工头的基本信息都凑不齐。这就要求农民工朋友,无论与包工头的关系远近亲疏都要尽可能地获取其完整的身份信息。这些信息在你与包工头发生劳务纠纷后,将起到重要作用。劳动纠纷案件的处理是一项专业性比较强的工作,而农民工由于缺少基本的证据理念,经常由于种种原因未能留存基本的可以维护自身权益的证据,甚至连谁是被告都无法说清。在外打工不容易,多留点心,比较多证据或信息并不难留存,关键时刻可以起到重要作用。常见劳动合同纠纷:单位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浦东新区遗产继承纠纷
合同纠纷起诉条件是:要有明确的被告,即必须在诉状中说明被告是谁及基本情况。浦东新区遗产继承纠纷
商品房认购合同纠纷,不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的规定。根据《较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本案讼争房屋属于商品房,不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的规定。普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非因不动产物权确认、分割等引起的物权纠纷,不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的规定;未约定合同履行地,争议标的不是要求交付不动产,也非单纯的要求给付货币,即争议标的属“其他标的”的范畴,应由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浦东新区遗产继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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