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
受理条件
有符合规定的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分支机构的经营场所在个人独资企业住所以外的;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不超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范围。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及受理
申请人登陆广东***服务网提出申请,生成流程编号。受理人员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审核
审核人员当天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要件审查。
3、审批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审批人员作出审批通过决定。申请材料形式不规范、要件不齐全的,作出不予审批的决定。办理时间为1个工作日。
4、办结
审批通过的当场办结,审核人员作出许可决定,制作《变更备案通知书》(涉及营业执照照面信息变更的,制作《营业执照》)。
5、送达
(1)经办人凭受理回执到窗口领取《变更备案通知书》(涉及营业执照照面信息变更的,领取《营业执照》)。工作人员应核对企业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办理事项流程号,发放《变更备案通知书》(涉及营业执照照面信息变更的,发放《营业执照》)。
(2)在申请时已选择通过邮寄送达的,工作人员按申请人填报的地址邮寄送达《变更备案通知书》(涉及营业执照照面信息变更的,送达《营业执照》)
窗口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及受理
申请人登陆广东***服务网提出申请,生成流程编号,并进行网上预约,按预约时间到窗口取号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即时出具书面《材料接收单》,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窗口工作人员不予受理,即时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需要补正材料的,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2、审核
审核人员当天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要件审查。
3、审批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审批人员作出审批通过决定。申请材料形式不规范、要件不齐全的,作出不予审批的决定。办理时间为1个工作日。
4、办结
审批通过的当场办结,审核人员在纸质申请材料上填写审核意见并签名,制作《变更备案通知书》(涉及营业执照照面信息变更的,制作《营业执照》)。
5、送达
(1)经办人凭受理回执到窗口领取《变更备案通知书》(涉及营业执照照面信息变更的,领取《营业执照》)。工作人员应核对企业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办理事项流程号,发放《变更备案通知书》(涉及营业执照照面信息变更的,发放《营业执照》)。
(2)在申请时已选择通过邮寄送达的,工作人员按申请人填报的地址邮寄送达《变更备案通知书》(涉及营业执照照面信息变更的,送达《营业执照》)。
申请材料
1. 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
2. 隶属单位营业执照
3. 《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4. 经办人身份证明
5. 因隶属单位名称变更而变更分支机构名称的,提交隶属单位登记机关出具的隶属单位名称变更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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