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中国A公司在香港设立一间香港B公司,然后用这间香港B公司来做中转贸易接美国C公司的订单
(如:USD:1000万),然后以合理的价格(如:USD:800万)由香港B公司下订单给中国的A公司生产和出口,这样香港B公司即能赚取200万的利润.
香港B公司,适用香港的税收制度,香港的企业所得税称为利得税,税率为纯利的16.5%,按照以上案例B公司利润200万,扣除费用之后所剩的利润按照16.5%来缴纳即可.国内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还不含其他的税种.
而且如果所有的操作流程是在香港以外的地方发生的话,根据《香港税务条例》利得税征收“属地原则”的课税范围: “凡在本港经营的任何行业,所有利润获得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的人士(由出售资本资产所得的利润除外),均须缴税.若利润来自于香港以外的海外所得,则免交税.因此,本港居民或非本港居民可从海外赚取利润而无须在本港纳税,反过来说如在本港赚取的利润,则须在本港纳税”的规定.这USD:200万的利润因来自于美国海外所得,**终可以向税务局申请免税,并不用向香港**缴纳任何税收.
欲了解更多香港公司讯息,请联系远勤会计税务有限公司.
远勤会计税务有限公司,主营专注香港公司,新加坡公司等海外公司注册,年检,会计审计,国际商标等一条龙服务!秉承”诚信经营,质量***”的服务宗旨,欢迎各地有意向人士来电咨询.想找更质量和实惠的商务秘书,就来远勤会计税务有限公司.官网:WWW.FCLGOV.COM, 联系电话:400-670-8839.
手机:86-18616348230 直线:021-61131041
文章来源地址: http://swfw.chanpin818.com/gszcfw/xggszc/deta_1354567.html
免责声明: 本页面所展现的信息及其他相关推荐信息,均来源于其对应的用户,本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如涉及作品内容、 版权和其他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核实后进行删除,本网站对此声明具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