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周年申报逾期罚款计算
据香港《公司条例》第107及109条规定,本地有股本的私人公司须每年向公司注册处处长提交一份具指明格式的周年申报表,公司级其**人员均有责任和义务遵守及遵从《公司条例》有关提交文件的规定.你须作出安排,以便在订明时限内及早提交周年申报表存档.公司如未有在订明时限内交付周年申报表,属刑事犯罪,失责公司及其每名**人员可被检控.如逾期提交周年申报表,须缴交大幅度提高的注册费用,增幅由港币870元至3480元.此外,未有或逾期提交周年申报表的公司可被检控,一经定罪,可被法院判处罚款.未有遵照规定制备和提交周年申报表的公司比较高可处定额罚款港币50000元,以及按日计算的失责罚款港币700元.
罚款明细如下:
注册周年申报表迟交罚款明细:(HKD105元以外)
l 如在由成立为法团的周年日翌日起计超过42天但不超过3个月,HKD870
l 如在由成立为法团的周年日翌日起计超过3个月但不超过6个月,HKD1740
l 如在由成立为法团的周年日翌日起计超过6个月但不超过9个月,HKD2610
l 如在由成立为法团的周年日翌日起计超过9个月,HKD3480
公司如有N年无递交周年申报表,则会涉及N个对应以上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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