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认定代理第五章建账记账代理实务首节代理建账的基本要求第二节代理建账记账的操作规范第六章发票管理代理实务首节发票领购等事项代理实务第二节发票审查代理实务第七章增值税代理实务首节增值税的账务处理第二节增值税纳税审查代理实务第三节增值税纳税申报代理实务第八章消费税代理实务首节消费税的账务处理第二节消费税纳税审查代理实务第三节消费税纳税申报代理实务第九章营业税代理实务首节营业税的账务处理第二节营业税纳税审查代理实务第三节营业税纳税申报代理实务第十章企业所得税代理实务首节企业所得税纳税审查代理实务第二节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代理实务第十一章个人所得税代理实务首节个人所得税纳税审查代理实务第二节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代理实务第十二章其他税种的代理实务首节土地增值税代理实务第二节印花税代理实务第三节房产税代理实务第四节城镇土地使用税代理实务第五节资源税纳税代理实务第十三章税务行政复议代理实务首节税务行政复议的有关规定第二节税务行政复议代理的操作规范第十四章税收筹划首节税收筹划概述第二节税收筹划的原则、特征和分类第三节税收筹。税务代理公司收费标准。金凤区第三方税务代理服务电话
二)委托代理项目和范围;(三)委托代理的方式;(四)委托代理的期限;(五)双方的义务及责任;(六)委托代理费用、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七)违约责任及赔偿方式;(八)争议解决方式;(九)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第九条税务代理委托协议自双方法定象征人签字、盖章时起即具有法律效力,并受法律保护。第十条税务代理委托协议中的当事人一方必须是税务师事务所,税务代理执业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直接接受委托。税务代理执业人员承办税务代理业务由税务师事务所委派。第十一条税务事师务所应根据委托事项的复杂难易程度及税务代理执业人员的经验、知识等情况,将受托业务委派给具有胜任能力的税务代理执业人员承担。第十二条税务代理委托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遇情况变化,需要变更或修改补充的,双方应及时协商议定。第十三条税务代理委托协议约定的履行期满,双方如有续约意向,应及时协商并另行签订。第三章税务代理业务的实施第十四条税务代理业务的实施是整个税务代理工作的中心环节,税务代理执业人员应严格按照税务代理委托协议约定的范围和权限开展工作。第十五条实施复杂的税务代理业务,应在税务代理委托协议签订后,由项目负责人编制代理计划。灵武一站式税务代理概况税务代理发展前景怎么样?
七)国家税务总局认为其他不具备税务代理资格的。第十四条税务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注销其税务师登记,并收回税务师执业证书:(一)在登记中弄虚作假,骗取税务师执业证书的;(二)因健康原因不能从事税务代理工作一年以上的;(三)依照本办法规定被取消税务师资格的;(四)已死亡的;(五)已不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的;(六)国家税务总局认为其他不适合从事税务代理工作的。第十五条国家对税务师执业证书实行定期验证制度,一般一年一次。第十六条税务师办理了注册登记或注销登记后,均应通过新闻谋介予以公布。第三章税务代理机构第十七条税务代理机构为税务师事务所和经国家税务总局及其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批准的其他机构。一个税务师只能加入一个税务代理机构。第十八条税务师事务所可以由注册税务师合伙设立,也可成立负有限责任的法人。设立税务师事务所应有一定数量的专职从业人员,其中至少有五名以上经税务机关审定注册的税务师。第十九条设立税务事务所,应当报国家税务总局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审查批准。第二十条申请设立税务师事务所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报送下列有关资料:。
二)税务代理人被注册其资格;(三)税务代理人未按委托代理协议书的规定办理代理业务;(四)税务代理机构已破产、解体或被解散。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代理人在委托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一)被代理人死亡或解体;(二)被代理人授意税务代理人实施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经劝告仍不停止其违法活动的;(三)被代理人提供虚假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报表,造成代理错误或被代理人自己实施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第三十三条被代理人或税务代理人按规定单方终止委托代理关系的,终止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向当地税务机关报告,同时公布终止决定。第六章税务代理人的权利和义务第三十四条税务代理人有权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代理由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委托的税务事宜。第三十五条税务代理人依法履行职责,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机关、团体、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第三十六条税务代理人有权根据代理业务需要,查阅被代理人的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和文件,查看业务现场和设施。被代理人应当向代理人提供真实的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资料。第三十七条税务代理人可向当地税务机关订购或查询税务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资料。财税代理不等于代理记账。
收藏查看我的收藏0有用+1已投票0税务代理(图书)编辑锁定讨论本词条缺少概述、信息栏、概述图,补充相关内容使词条更完整,还能快速升级,赶紧来编辑吧!目录1图书信息2内容简介3作者简介4图书目录税务代理图书信息编辑书名:税务代理作者:丁芸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10年6月1日开本:16开定价:税务代理内容简介编辑《税务代理》主要介绍当前中国日常税收征管事项的代理实务,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种的财务处理,纳税审查的程序、内容和方法,以及代理纳税申报的流程、报表填报方法和资料报关的有关规定。《税务代理》以“更新、更全、更实用”为基本目标,注重近年来税收和会计领域制度和政策规定的更新,以税务代理的实务操作能力的培养和提高为基本立足点。本“21世纪经济与管理规划教材·税收系列”之一,适用于高校财税专业的教学,同时也可作为企业纳税人、中介机构以及税务机关学习和培训的参考书。税务代理作者简介编辑丁芸,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税收研究所执行所长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中国税务学会常务理事、学术委员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常务理事北京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税务代理中存在的法律的问题。贺兰网络税务代理咨询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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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代理结论及评价;(七)有关责任人签字、盖章。第三十三条对外出具的代理报告,由承办的具有注册税务师资格的执业人员签字,经有关人员复核无误后,加盖税务师事务所公章,交委托人签收。委托人对代理事项不要求出具代理报告的,受托人可不出具代理报告,但作应保存完整的代理业务工作底稿。第三十四条税务代理工作报告必须资料真实可靠,分析合理有据,责任明确。第六章税务代理关系的终止第三十五条税务代理委托协议约定的代期限届满或代理事项完成,税务代理关系自然终止。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方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一)税务代理执业人未按代理协议的约定提供服务;(二)税务师事务所被注销资格;(三)税务师事务所破产、解体或被解散。第三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师事务所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一)委托人死亡或解体、破产;(二)委托人自行实施或授意税务代理执业人员实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经劝告不停止其违法活动的;(三)委托人提供虚假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资料,造成代理错误的。第三十八条委托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终止代理行为的,提出终止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金凤区第三方税务代理服务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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