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对比研究不能只限于采用三批研制样品和一批已上市对照样品,按照国家药品标准进行简单的质量对比"检验"。质量对比研究的中心在于“研究”,而不是“检验”。在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的研发中,质量对比研究具有多种作用,例如:产品质量验证。通过质量对比研究,可以分析研制产品与已上市产品在有关安全性、有效性等重要指标上的一致性,为预测这两种产品在临床学上的一致性提供依据。此外,由于原料药制备工艺和制剂工艺的不同,研制产品的杂质种类可能与已上市产品不同,因此,质量对比研究还可用于相关物质的检测。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可开展质量标准建立与稳定性考察等工作。淄博化学原料药再注册机构
一些已经上市的产品,其配方包括辅料的种类和用量,可能在医师案头手册(PDR)、产品技术资料、药品说明书和标签、国家药品标准以及其他文献资料中有所记载。如果能够获取已上市产品的配方信息,应提供详细的配方成分及其来源,以便在对配方进行合理性分析后作为设计新配方的依据。如果无法获取已上市产品的配方信息,则应按照《化学药物制剂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的要求进行详细的前期研究,包括对原料药的理化性质和生物学特性以及辅料的相关性质进行了解。也可以对已上市产品进行配方分析研究,通过对已上市产品中使用的辅料种类和用量进行初步分析,为设计新产品的配方提供依据。淄博化学原料药再注册机构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使命:创客户价值,助员工成长,谋民众安康!
注意事项:对于所有药品、生产工艺和药品标准的变更,需按时间顺序列出每次具体的变更内容,并提供相关批准文件。承诺书必须按规定格式提供,并由法人亲笔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以保证工艺的真实性。如果有涉及到药典标准的升级,必须满足相关要求。如果需要变更,必须公示备案情况。对于药品注册标准中收录的检验项目超过药典规定或质量指标比药典要求更严格的情况,应同时执行原注册标准中相应的项目和指标,且基于执行药典要求的前提下进行。对于因辅料和生产工艺等方面导致的检测项目差异,生产企业需遵循科学、质量可控的原则进行研究,并在必要时提交药品补充申请。对于药品注册标准中收录的检验项目少于药典规定或质量指标低于药典要求的情况,应执行药典规定。
为有序开展化学原料药再注册工作,给予一定过渡期。对于已取得药品批准文号的化学原料药,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药品注册批件剩余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的,按照上述第(五)条申请再注册;药品注册批件剩余有效期不满6个月或已过有效期的,化学原料药登记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向省局(或药审中心)提出再注册申请。对于未取得药品批准文号的化学原料药,发给化学原料药批准通知书后,药品再注册工作参照前款要求执行;其中批准通知书剩余有效期不满6个月或已过有效期的,化学原料药登记人应在发放批准通知书之日起一年内,向省局(或药审中心)提出再注册申请。研究院生物技术研发与服务平台可开展生物药物活性评价和给药系统、抗体制备与活性评价等研究工作。
(二)文字体例及纸张:1.字体、字号、字体颜色、行间距离及页边距离,1.1字体,中文:宋体,英文:Times New Roman,1.2字号中文:不小于小四号字,表格不小于五号字;申报资料封面加粗四号;申报资料项目目录小四号,脚注五号字。英文:叙述性文本推荐Times New Roman的12号字体。1.3 字体颜色:黑色,1.4行间距离及页边距离,行间距离:至少为单倍行距。页边距离:在准备文本和表格的过程中应留出一定的页边距,以便文件能够用A4纸印刷。左侧的页边距应足够宽,以便 装订时不会遮挡住文中的内容。研究院下属药物质量研究中心:是专业从事原料药、制剂等药物质量研究的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淄博化学原料药再注册机构
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项目按照公共性、通用性和前瞻性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建设。淄博化学原料药再注册机构
药物质量控制研究:《化学药物质量控制研究技术指导原则》所阐述的内容不只适用于新药,也适用于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这些原则涵盖了质量控制研究的基本规律、基本原则以及评价基本原则。为了了解药品的质量特性,确保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无论是新药还是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都需要进行的质量控制研究。化学药物质量控制研究的基本内容包括原料药的制备工艺研究、原料药的结构验证、剂型选择和工艺研究、质量研究以及质量标准的制定和修订、稳定性研究、包材选择研究等。这些研究的直接结果是获得适合工业化生产的药物生产工艺,并能够有效地控制上市药物的质量标准。淄博化学原料药再注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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