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MA要求详解:
仪器设备,场地,环境
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应有完全的支配权和使用权;
(购买仪器设备开具的发票或相关使用证明材料)
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应定期开展检定/校准活动;
对相互干扰的仪器设备必须进行有效的隔离.
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应在申报实验室认证的地点内;
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应在校准/检定有效期内使用.
场地应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自有产权/上级配置/出资方调配/租赁等相关证明文件)
注:实验室与办公区必须区分开,福建那家机构可以做iso17025,福建那家机构可以做iso17025,福建那家机构可以做iso17025.
环境
实验室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自身要求;
实验室检验检测标准/技术规范要求.
(如:国标/行标/国际标准等)
注:检验检测标准/技术规范对环境条件要求,以及环境条件影响检验检测结果质量时,实验室应进行环境识别,对诸如生物消毒/电磁干扰/辐射/湿度/供电/温度/声级/振级等予以重视.
中国实验室认证认可咨询中心(简称本中心)于2007年7月组建成立,属于**运营的服务机构。
本中心与国家职能部委、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建立了紧密的协作关系,在资源共享的基础上,按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国际和国家标准、规范等,协助实验室建立并运行合格评定机构国家认证/认可体系,秉承专业性、**性、前瞻性和**性的服务宗旨,为、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类实验室提供专业的实验室认证/认可服务。
主要依据的标准包括: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CNAS-CI01《检验机构能力认可准则》、CNAS-CL02《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DILAC/AC01《检测实验室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准则》、RB/T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JJF1069《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JJF1033《计量标准考核规范》。
CMA基本文件
《中华人民认证认可条例》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计量法》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七章
《中华人民标准化法》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产品质量法》第十九条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
注: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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