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专利合作条约实施细则》第九十条的规定,申请人可以在自优先权日起30个月届满前,撤回在PCT国际申请中提出的优先权请求。包含多项优先权要求的,可以部分或者全部撤回。针对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的PCT国际申请,需提交全体申请人同意撤回优先权的信函,即可撤回已经要求的优先权。如果申请人提交的撤回优先权通知是在国际公布的技术准备完成后到达国际局的,国际局仍然可以在所述的自原优先权日起计算期限的基础上进行国际公布。撤回优先权变相延长了进入国家阶段的期限,为申请人争取到了更多的时间准备进入国家阶段的相关手续。
今互联网发达,经常会接到电商申诉的案子,其中因为赠品而被投诉侵权的比比皆是。比如主营望远镜的店铺,随单赠送给买家手机镜头夹,却因为手机镜头夹侵犯了某外观专利,导致产品被下架,这样的例子非常多。虽然如今商家越来越注重知识产权保护,但是赠品的知识产权问题,如商标、**等却依然没有得到重视。事实上,赠品也蕴藏着巨大的知识产权风险。以商标为例,许多商家抱着侥幸心理,认为根据《商标法》的规定,销售侵犯注册商标**权的商品才是侵权,而商家本身并没有以销售侵权产品营利,只是将其作为赠品,因此不应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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