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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婚姻家事法律咨询 湖北善诺律师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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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 2024-12-18 02: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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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细说明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包括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知识产权的收益等。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共同管理和使用。例如,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房产、车辆等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时,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共同决定财产的使用、处分等事宜。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无法达成一致,人民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公平分割。湖北善诺律师事务所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武汉婚姻家事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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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自由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任何人不得干涉他人的结婚或离婚意愿,这一原则是构建现代婚姻家庭制度的基石。例如,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一夫一妻原则我国实行一夫一妻制,禁止重婚。重婚不仅是对婚姻制度的破坏,也会损害配偶及其他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男女平等原则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男女双方在家庭地位、财产关系、人身关系等各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平等的义务。比如在夫妻财产关系上,男女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原则在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对妇女权益进行特殊保护。例如,在离婚时,女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对于儿童,强调其利益原则,如在确定离婚后子女抚养权时,以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对老人则注重赡养保障,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原则这一原则倡导家庭关系中的道德规范与法律要求相融合,促进家庭和谐稳定。武汉婚姻纠纷清偿服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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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裁判结果是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作出的,具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应当尊重裁判结果,即使对结果不满意,也应当通过合法的途径进行申诉,而不能采取拒不执行等不当行为。如果当事人不履行裁判结果,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可能会面临财产被查封、扣押、拍卖等后果,同时也可能会对自己的信用记录产生不良影响。因此,当事人应当理性对待裁判结果,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自己的合法权益。

婚姻存续期间的权利与义务: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享有多项权利。其中包括平等处理共同财产的权利,即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有平等的处分权。例如,在购买房产、车辆等重大财产时,双方需共同协商决定。夫妻还有相互忠实的义务,这意味着双方应当在婚姻关系中保持忠诚,不得有出轨等背叛行为。此外,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当一方因疾病、失业等原因陷入困境时,另一方有责任提供经济上的支持和生活上的照顾。例如,若一方患病需要长期医治,另一方应承担医疗费用并照顾其生活起居。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还共同承担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和对老人的赡养义务。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应考虑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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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诺律师事务所:离婚程序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根据法律规定,通过法院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系列程序。离婚程序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提起离婚诉讼:离婚诉讼的提起需要符合法定条件,如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分居满一定期限等。一方或双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离婚申请书和相关证据。2. 调解阶段:法院在受理离婚案件后,会进行调解,希望夫妻双方能够通过协商和解,保留婚姻关系。如果调解成功,双方可以撤回离婚诉讼;如果调解不成功,继续进行诉讼程序。3. 举证阶段:在离婚诉讼中,双方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婚姻关系确已破裂。可以提供的证据包括通信记录、证人证言、财产证明等。法院会根据证据进行审查,判断是否符合离婚条件。4. 审理阶段:法院会组织庭审,双方可以陈述自己的意见和主张,并对对方的主张进行质证。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离婚判决。5. 生效阶段:离婚判决书生效后,婚姻关系正式解除。双方可以办理离婚证明,进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相关手续。离婚后,发现一方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武汉家庭婚姻咨询热线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予适当帮助。武汉婚姻家事法律咨询

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离婚后的财产分割问题: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武汉婚姻家事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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